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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組織幹部及執掌
TORSA 台灣海洋休閒運動發展協會 - 主要組織幹部及執掌
理事長 之職責
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
理事會 之職權
審定會員(會員代表)之資格。
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
議決理事、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。
聘免工作人員。
擬訂年度工作計畫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其他應執行事項。
監事會 之職權
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
審核年度決算。
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。
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其他應監察事項。
秘書長 之職權
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,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。